董事會職權  

    董事會職權如下:

  • 核定業務方針。

  • 年度營業預、決算之核定。

  • 重大財產之抵押、買賣或其他處置方法之核定。

  • 轉投資計畫之核定。

  • 超過董事會授權金額、期限之國內外借款之核定。

  • 專門技術、專利權之購買或轉讓、技術合作契約之核定。

  • 設置及裁撤分支機構之核定。

  • 建議股東會為修改章程、變更資本及公司解散或合併之議案。

  • 建議股東會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。

  • 本公司內部組織及其功能職掌之核定。

  • 重要章則及契約之核定。

  • 總經理、副總經理之委任、解任及報酬之核定。

  • 從業人員待遇標準之核定。

  • 其他依公司法、相關法令或本章程明文列舉之專屬職權。